變更注冊申請材料
一、行政許可項目名稱:
《醫療器械注冊證》登記事項變更
二、行政許可內容
登記事項變更的受理及審批
三、設定行政許可的法律依據:
1、《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0號)
2、《醫療器械注冊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號)
四、行政許可數量及方式
無數量限制
五、行政許可條件
1.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核發的二類醫療器械注冊證,注冊證及其附件載明的內容發生變化。
2.申請符合《醫療器械注冊管理辦法》要求。
3.注冊人名稱和住所發生變化的,注冊人應當向原注冊部門申請登記事項變更;境內醫療器械生產地址變更的,注冊人應當在相應的生產許可變更后辦理注冊登記事項變更。
六、申報資料具體要求及說明
(一)申請表
(二)證明性文件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三)申請人關于變更情況的聲明
(四)原醫療器械注冊證及附件復印件、歷次醫療器械注冊變更文件復印件
(五)關于變更情況相關的申報資料要求
1.注冊人名稱變更:
企業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境內注冊人)和/或相應詳細變更情況說明及相應證明文件。
2.注冊人住所變更:
相應詳細變更情況說明及相應證明文件。
3.境內醫療器械生產地址變更:
應提供相應變更后的生產許可證。
(六)符合性聲明
1.注冊人聲明本產品符合《醫療器械注冊管理辦法》和相關法規的要求;聲明本產品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并提供符合標準的清單;
2.注冊人出具所提交資料真實性的自我保證聲明。
七、申報資料一般要求
(一)網上申報
在遞交書面申報材料前,應通過企業網上辦事平臺(http://219.135.157.143)網上申報《醫療器械注冊證》核發的電子版申請材料,并上傳相應電子版(網上申報操作指引.pdf),取得預受理號,并在1個月內提交書面申請。企業在提交紙質申請材料時須同時提交預受理號。
(二)格式及其他要求
1.申請材料應清晰、整潔,使用A4規格紙張打印;
2.每項文件第一頁作標簽,或用帶標簽的隔頁紙分隔,并按資料目錄標明項目編號;
3.每項文件均應加蓋企業公章;
4.按照申請材料目錄的順序裝訂成冊;
5.用檔案袋將報送的材料裝好,檔案袋需使用封面,格式見“檔案袋封面格式”。
6.辦理醫療器械注冊申請事務的人員應當受申請人委托,應出示授權委托書及該辦理人身份證明原件與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