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3331-2012《能源管理體系 要求》國家標準已于2012年12月31日發布,于2013年10月1日正式實施。國家認監委在《關于開展能源管理體系認證試點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國認可[2009]44號)中規定,由于《能源管理體系 要求》的內容適用于各類組織,屬于組織建立能源管理體系的通用要求。因此,能源管理體系認證試點的依據應是以國家標準為基礎,根據我國不同行業能源使用和管理的實際情況,制定行業認證實施規則。
能源管理體系就是從體系的全過程出發,遵循系統管理原理,通過實施一套完整的標準、規范,在組織內建立起一個完整有效的、形成文件的能源管理體系,注重建立和實施過程的控制,使組織的活動、過程及其要素不斷優化,通過例行節能監測、能源審計、能效對標、內部審核、組織能耗計量與測試、組織能量平衡統計、管理評審、自我評價、節能技改、節能考核等措施,不斷提高能源管理體系持續改進的有效性,實現能源管理方針和承諾并達到預期的能源消耗或使用目標。
《能源管理體系 要求》借鑒了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的成功模式,結合能源管理的特點和特殊要求,運用系統管理和全過程的理念,采用國際通行的PDCA的模式,將管理和節能技術相融合,通過指導組織確定有效的能源管理體系要素和過程,幫助組織實現能源方針和目標,提高組織能源管理效率和水平。該標準適用于各種類型、規模和提供不同產品的組織,可用于第三方認證。
能源管理體系能夠幫助組織將原來節能規劃、節能技術改造、統計、計量、能源崗位人員培訓等眾多的能源管理工作有機地結合為一體,形成一個完整的系統,從而更好地實現節能減排的目標,提高組織經濟效益及市場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