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歸集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0號)對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優惠政策落實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明確。同時,《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2)也作出了相應調整,本文簡單科普下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及對該表調整后發生了哪些變化及如何填報等問題逐一梳理,供讀者參考。
一、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如何理解?
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指促進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加快產業結構調整的稅收優惠政策。
2017年5月,為進一步鼓勵科技型中小企業加大研發費用投入,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聯合印發了《關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財稅〔2017〕34號),將科技型中小企業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國家稅務總局同時下發了《關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8號),進一步明確政策執行口徑,保證優惠政策的貫徹實施。三部門還印發了《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明確了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標準和程序。
研發活動,是指企業為獲得科學與技術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產品(服務)、工藝而持續進行的具有明確目標的系統性活動。
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本年度實際發生額的50%,從本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在稅前攤銷??萍夹椭行∑髽I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二、研發費用的具體范圍?
(一)人員人工費用。
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
(二)直接投入費用。
1、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
2、用于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制造費,不構成固定資產的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試制產品的檢驗費。
3、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運行維護、調整、檢驗、維修等費用,以及通過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租賃費。
(三)折舊費用。
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折舊費。
(四)無形資產攤銷。
用于研發活動的軟件、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包括許可證、專有技術、設計和計算方法等)的攤銷費用。
(五)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新藥研制的臨床試驗費、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
(六)其他相關費用。
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如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專家咨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研發成果的檢索、分析、評議、論證、鑒定、評審、評估、驗收費用,知識產權的申請費、注冊費、代理費,差旅費、會議費等。此項費用總額不得超過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總額的10%。
三、不適用研發費用的具體范圍?
(一)不得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的活動
1.企業產品(服務)的常規性升級。
2.對某項科研成果的直接應用,如直接采用公開的新工藝、材料、裝置、產品、服務或知識等。
3.企業在商品化后為顧客提供的技術支持活動。
4.對現存產品、服務、技術、材料或工藝流程進行的重復或簡單改變。
5.市場調查研究、效率調查或管理研究。
6.作為工業(服務)流程環節或常規的質量控制、測試分析、維修維護。
7.社會科學、藝術或人文學方面的研究。
(二)不適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行業
1.煙草制造業。
2.住宿和餐飲業。
3.批發和零售業。
4.房地產業。
5.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6.娛樂業。
7.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行業。
四、征管要求有哪些?
(一)適用于會計核算健全、實行查賬征收并能夠準確歸集研發費用的居民企業。
(二)企業研發費用各項目的實際發生額歸集不準確、匯總額計算不準確的,稅務機關有權對其稅前扣除額或加計扣除額進行合理調整。
(三)稅務機關對企業享受加計扣除優惠的研發項目有異議的,可以轉請地市級(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出具鑒定意見,科技部門應及時回復意見。企業承擔省部級(含)以上科研項目的,以及以前年度已鑒定的跨年度研發項目,不再需要鑒定。
(四)企業符合本通知規定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條件而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未及時享受該項稅收優惠的,可以追溯享受并履行備案手續,追溯期限最長為3年。
五、備案及備查資料有哪些?
(一) 企業年度納稅申報時,根據研發支出輔助賬匯總表填報研發項目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情況歸集表,在年度納稅申報時隨申報表一并報送。
(二) 企業應當在不遲于年度匯算清繳納稅申報時,向稅務機關報送《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備案表》和研發項目文件完成備案,并將下列資料留存備查: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計劃書和企業有權部門關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立項的決議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專門機構或項目組的編制情況和研發人員名單;
3.經科技行政主管部門登記的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合同;
4.從事研發活動的人員和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無形資產的費用分配說明(包括工作使用情況記錄);
5.集中研發項目研發費決算表、集中研發項目費用分攤明細情況表和實際分享收益比例等資料;
6.“研發支出”輔助賬;
7.企業如果已取得地市級(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鑒定意見,應作為資料留存備查;
8.省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資料。
六、核算如何要求?
(一)企業應按照國家財務會計制度要求,對研發支出進行會計處理;同時,對享受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按研發項目設置輔助賬,準確歸集核算當年可加計扣除的各項研發費用實際發生額。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進行多項研發活動的,應按照不同研發項目分別歸集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
(二)企業應對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分別核算,準確、合理歸集各項費用支出,對劃分不清的,不得實行加計扣除。
七、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賬務如何處理?
1.研發支出發生時:
借: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
貸:原材料
應付職工薪酬
累計攤銷
銀行存款
2.項目達到預定用途:
借:無形資產——專有技術
貸: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
八、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優惠政策問題進行了明確。該表調整后發生了哪些變化及如何填報?
變化一:細化人員人工費用的填報
對外聘研發人員的內涵予以延展。40號公告將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務用工協議,由勞務派遣企業實際支付給外聘研發人員的工資、薪金等費用,納入加計扣除范圍。
填報方法。A107012表第7行,填報納稅人外聘研發人員發生的勞務費用或納稅人與勞務派遣企業簽訂研發人員勞務用工協議發生的勞務費用,以及臨時聘用研發人員發生的勞務費用。
對工資、薪金范圍予以拓展。40號公告規定,工資、薪金包括按規定可以在稅前扣除的對研發人員股權激勵的支出,即明確對研發人員的股權激勵支出可以加計扣除。
填報方法。A107012表第5行,填報納稅人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包括研究人員、技術人員、輔助人員)發生的工資、薪金、獎金、津貼、補貼以及按規定可以在稅前扣除的對研發人員股權激勵的支出。
變化二:調整加速折舊費用的填報
40號公告規定,企業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符合稅法規定且選擇加速折舊優惠政策的,在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時,就稅前扣除的折舊部分計算加計扣除。用于研發活動的無形資產,符合稅法規定且選擇縮短攤銷年限的,在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時,就稅前扣除的攤銷部分計算加計扣除。即40號公告將加速折舊費用的歸集方法調整為就稅前扣除的折舊、攤銷部分計算加計扣除。對符合稅法規定且選擇加速折舊的儀器、設備和縮短攤銷年限的無形資產,不再采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7號)所規定的,加速折舊費用享受加計扣除政策以會計、稅收折舊孰小為原則。
填報方法。A107012表第17行、第20行,分別填報納稅人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或無形資產,符合稅收規定且選擇加速折舊(攤銷)優惠政策的,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折舊(攤銷)金額。此外,A107012表就研發費用是否資本化,設置第40行“(一)本年費用化金額”和第41行“(二)本年資本化金額”填報行次。為滿足計算本年允許扣除的研發資本化支出金額的需要,設置第42行和第43行,用于填報研發活動本年形成無形資產的攤銷額,及以前年度形成無形資產本年攤銷額。
變化三:正列舉其他費用
40號公告細化其他相關費用口徑,明確其他相關費用指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如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從上述定義不難看出,40號公告就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進行了詳細的列舉,無“等”或其他,未列明費用不得加計扣除,避免任意擴大其他費用的范圍。如用于研發活動的在用建筑物的折舊費等,不得作為其他費用在稅前加計扣除。
填報方法。A107012表第29行~第34行,詳細羅列了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此外,需關注A107012表第35行“經限額調整后的其他相關費用”,根據研發活動分析匯總填報。如納稅人當年可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項目數量不止一個,需要按項目分別計算限額。此類費用總額不得超過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總額的10%。
變化四:明確委托研發加計扣除
40號公告明確委托方享受加計扣除優惠,該權益不得轉移給受托方。將研發活動發生費用界定為委托方實際支付給受托方的費用,并明確提供研發費用支出明細情況的適用范圍。僅在委托關聯方開展研發活動時,受托方需向委托方提供研發過程中實際發生的研發項目費用支出明細情況;對委托非關聯方研發的,無須提供研發費用支出明細情況。
填報方法。在原A107014表基礎上,A107012表增加委托研發費用的填報,第36行~第38行填報委托外部機構或個人進行研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之所以將“其中:委托境外進行研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放在第38行單列,是考慮企業委托境外研發所發生的費用不得加計扣除。這里受托研發的境外機構是指依照外國和地區(含港澳臺)法律成立的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受托研發的境外個人是指外籍(含港澳臺)個人。
重點提示:
40號公告多處強調,研發活動與生產經營等非研發活動共同發生的費用,需要按合理方法在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等非研發費用間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計扣除。在填報A107012表時,將應分配計入研發費用的部分填入相應欄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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